有關到蘭嶼旅遊、洽公,入住需附證明

有關到蘭嶼旅遊、洽公,入住需附證明說明如下:

此屬蘭嶼鄉自主防疫措施,沒有強制力,會有這防疫共識,乃因蘭嶼醫療量能薄弱且沒有防疫旅館設施,

如有確診或來到島上被通知居家隔離者,防疫中心都難以安置。

因此鄉防疫中心召開防疫會議討論決議:

凡來蘭嶼旅遊住宿或非住宿

1.均需打滿 COVID疫苗3劑(或)

2.提供行前3日內快篩(或)

3.PCR陰性證明(孩童可以提供PCR或快篩之一證明)

民宿才給予入住。入島後有被通知居家隔離者需就地民宿居隔,期間一人一室及所需生活開銷費用,

概由被居隔者負擔,請要到蘭嶼旅遊或工作者需自行衡量。

民宿或相關業者會告知旅客或需入島者,入住時需在民宿填寫切結書。